第二章 托拉
犹太人的圣书
Section titled “犹太人的圣书”希伯来语圣书,即犹太人的《圣经》,共二十四卷。《圣经》分为三个部分——托拉、先知书和圣录。犹太人对《圣经》的正式名称是《塔纳赫》,这是三个部分标题的缩略语——托拉(Torah)、先知书(Nevi’im)、圣录(Ketuvim)。基督徒称《塔纳赫》为《旧约》,但犹太人并不喜欢这个名称。
《塔纳赫》的三个部分在神圣性上依次递减。按照传统,托拉是上帝直接说出的话,是上帝在西奈山顶对摩西说的。因此,托拉也被称为摩西五书。人们相信,先知书的各卷是以“预言的精神”向先知们启示的。信息来自上帝,但言辞是先知自己的言辞。圣录则据说是在“圣灵”中写成的。它们受上帝启发,但出自人的手笔。即使在传统犹太教中,也可以认为圣录中的人物和事件是虚构的,尽管其中的信息是神圣的信息。[1]先知书和圣录的存在是为了启迪人心,但实际的犹太律法和实践仅仅源自托拉的五卷书。
托拉一词在希伯来语中意为“教导”或“训诲”。《塔纳赫》的古代希腊语译本把托拉一词译为“nomos”,即“律法”,于是托拉也渐渐被称为“律法”。[2]托拉还被称为《胡马什》,这来自希伯来语中表示“五”的词;在英语中则称摩西五书。
这五卷书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这些名称来自古代希腊语译本《七十士译本》。犹太人使用的各卷希伯来语名称,取自每卷书第一个有意义的词:贝雷希特、谢莫特、瓦伊克拉、巴米德巴尔、德瓦里姆。犹太人也为某些书卷使用描述性的名称。《利未记》被称为“祭司的训诲”,即“给祭司的指示”。《申命记》被称为《密释纳托拉》,即“托拉的复述”,因为它重复了其他各卷书中的大部分律法。
托拉一词在犹太人的用法中含义很广。就最狭义而言,托拉指成文的托拉五卷书。就较广的意义而言,托拉指历代积累下来的对托拉的一切解释、评注、引申和应用。就其最广的意义而言,托拉一词指任何传授神圣智慧的教导,而这一切教导都可以看作最终源自上帝的话语。因此,东欧的犹太人有一种传统,用这样一句意第绪语问候另一位犹太人:“给我讲一点托拉吧”,意思是“我们来谈谈某个犹太话题吧”。在这种广义上,任何关于犹太人感兴趣的话题的高深或学术性讨论,都是托拉的一部分。
基督徒和穆斯林都把《塔纳赫》接受为自己圣书的一部分。由此可见,仅仅接受这部圣书并不使人成为犹太人。要做犹太人,就必须共享犹太人阅读和解释圣书的方式。拉比犹太教建立在双重托拉这一概念之上。托拉有两个部分:成文托拉和口传托拉。成文托拉就是五卷书。口传托拉告诉我们如何依照成文托拉来生活,其依据是世代相传的传统。古代拉比讲授托拉律法时,依据的是他们从老师那里学到的东西,而不是从圣书文本推导出来的结论。他们相信,老师的传统源自一条不曾中断的教导链条,一直可以上溯到摩西。上帝在西奈山把口传托拉教给摩西,正如上帝把成文托拉赐给他一样。拉比们教导说,拉比学者在学院里所讲的一切,都早已在西奈山上教给了摩西。拉比们的传统最终被写进《塔木德》,但它们仍然被称为口传托拉。托拉与《塔木德》合在一起,即成文托拉与口传托拉,构成了犹太人全部的圣书。
犹太人不把阅读《圣经》当作一种宗教活动,对之并不看重。在传统的犹太社会中,《圣经》是初等教育的课本,这意味着每一个犹太男性都熟习圣经文本。学生一旦超出初等水平,教育便以口传托拉为中心。既然口传托拉包含了如何依照成文托拉生活的指导,研读《圣经》似乎就没有多大意义了。人只要研习拉比的律法,就能知道《圣经》究竟要对我们说什么。
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认为读《圣经》多此一举的看法日益增长。到中世纪晚期,一种偏见愈演愈烈:研读《圣经》是“儿童和妇女”的事,有学问的男子则应当把研习集中于《塔木德》和法典。犹太人一旦成年,便只在礼拜中诵读《圣经》。在一年的宗教周期中,犹太人会在礼拜中读完全部五卷托拉、先知书的大部分,以及圣录中的多数书卷。
受过教育的犹太人读《圣经》的朴素文本时,会觉得它“空洞”。犹太人不认同新教徒的信念,即上帝的声音直接发自经文文本。上帝的声音是通过传统被听见的。我们这位有学问的犹太人读《圣经》时,会希望立刻求助于那些总结传统的注释书,以弄清《圣经》在说什么。犹太人传统上把《圣经》印成《大经文》,即“扩充的经文”。这部书把《圣经》文本置于页面中央,四周环绕着博学的注释。有了这样的文本,犹太人便能同时研读《圣经》文本与口传传统。
犹太教的大多数现代主义运动都试图把《圣经》恢复到它在拉比犹太教中失去的首要地位。我们可以举出改革派犹太教、犹太复国主义,以及二战前席卷德国的宗教复兴,作为三个以《圣经》为中心的现代运动。改革派犹太教的《圣经》取向因美国普遍缺乏犹太教育而受损。大多数美国犹太人既不懂拉比传统,也不懂《圣经》。许多有学识的现代主义犹太人宁愿把学问集中于犹太历史、犹太哲学以及其他类似的现代学问门类,而不是圣典知识。在以色列,《圣经》研读一直兴盛。以色列人把《圣经》视为本民族的历史书,而《圣经》中的神圣应许当然也证明了犹太人重返古老家园的正当性。宗教的和世俗的以色列人都能在《圣经》中找到许多切题而具有个人意义的内容。由于讲希伯来语,以色列人觉得《圣经》格外易读。他们不需要译本。
拉比们相信,托拉逐字都是上帝的实际话语,甚至连某些希伯来语词的不寻常拼写,甚至希伯来字母的形状与字体,也都包括在内。即便如此,犹太人也不是现代基要派意义上的圣经字面主义者。他们相信托拉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但并不相信经文的信息在字面意义上已完全显明。人们普遍同意,“托拉用人的语言说话”,“托拉从不离开其字面含义”。换言之,字面含义始终是托拉信息的一部分。但字面含义并非唯一的信息,甚至可能不是最重要的信息。在13世纪一部重要的犹太教典籍《光辉之书》中,我们读到这样大胆的说法:“如果托拉的存在只是为了它讲述的那些故事,我们大可以自己写一部更好的托拉。”从这个观点看,上帝那永恒的话语不可能去关心很久以前发生、与后世生活显然无关的事件。如果托拉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文本,那必定是它们在象征层面上揭示了永恒真理。只有考察文本以发现其象征含义,我们才能揭示上帝启示经文时的真正意图。
象征性解释也被用来调和人类的科学知识与托拉的神圣教导。例如,如果科学告诉我们世界是在漫长的时期中创造出来的,那么《创世记》中提到的创造七日便可理解为一种象征性说法,而非字面真理。尽管现在有、过去也有犹太人坚持托拉在科学上的准确性,但也有人在甚至前现代时期就毫无困难地既维护托拉的神圣起源,又接受与经文文本字面意义相矛盾的科学学说。
对现代犹太人来说,达尔文的进化论与《圣经》的创造记述并不冲突。
公元2世纪的伟大托拉解释者拉比阿基瓦教导说:“托拉有七十张面孔。”他的意思是,托拉的每一节经文都可以有七十种不同的解释,而每一种解释都会揭示一个真理,那是上帝信息的一个侧面。阿基瓦把托拉的话语比作切割过的宝石。宝石的每一个刻面都折射出不同的光,然而它仍是同一块石头,内部仍是同一道光。上帝的信息具有统一性,尽管可能有许多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解释,而每一种解释都可能揭示上帝真理的一个侧面。
试想,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写小说时,除了故事本身之外别无含义。而一位伟大作家创作文学作品时,则有许多层含义。试想人们在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或梅尔维尔的《白鲸》中发现了多少信息。上帝是无可比拟的、最伟大的作者,当他写下一部书时,人们自然会期待它具有众多的含义与层次,多到我们永远无法将其全部展开。
“帕尔德斯”
Section titled ““帕尔德斯””中世纪末期的犹太神秘主义者分辨出经文的四个不同解释层次。这四个层次合称为“帕尔德斯”,即“园子”,名称取自每一层次名称的首字母——佩沙特、雷梅兹、德拉什和索德。佩沙特是字面意义的层次。雷梅兹是寓意,是哲学家和科学家用来从经文中得出科学与理性真理的方法。德拉什是拉比的解经方法,我们借此推导出律法,以及信仰与希望的信息。索德是只向神秘主义者揭示的意义。在索德的层次上,托拉揭示存在本身的性质,托拉成为通往上帝临在的道路。神秘主义者认为,托拉更高层次的理解之所以隐而不显,是因为对那些成熟程度或学识不足却涉猎神圣知识的人来说,其中含有危险。
拉比对托拉的解释分为两大类别:哈拉卡与阿加达。哈拉卡是对经文的律法解释,即从经文中推导出犹太教所要求的实践的方法。阿加达是其余的一切——伦理劝诫、启迪性文字、教义教导、示例故事等等。对托拉的哈拉卡式解释必须遵循严格的解释规则,而在阿加达中,解释者的文学想象可以自由驰骋。
托拉作为指引
Section titled “托拉作为指引”“托拉为什么不是从《出埃及记》第12章开始的?”这是拉比托拉注释中一个屡被提起的问题。无论答案如何,这个问题都揭示了拉比对托拉的看法。托拉最重要的是,它包含上帝赐给以色列、要他们遵行的律法。托拉的这一功能如此重要,以至于拉比们会追问:为什么在专门赐给以色列的第一批律法——即《出埃及记》所载的逾越节律法——之前,托拉还有那么多篇幅?
托拉中由上帝命令的律法称为“诫命”,希伯来语单数作mitzvah,复数作mitzvot。据阿加达,托拉中共有613条诫命,其中248条是肯定诫命(“你应当……!”),365条是否定诫命(“你不可……!”)。人体每根骨头都对应一条肯定诫命[3],以此告诉我们:身体的每一肢体都在呼喊,“用我来行一条诫命吧!”一年中的每一天都对应一条否定诫命,教导我们每一天都在呼喊,“请不要在我身上犯罪!”
在英语里,我们称之为“十诫”。在托拉的希伯来原文中,它们被称为“十言”。它们的特殊之处在于:按照托拉,这些话是在全体以色列人听见的情况下说出的,而其他诫命则是经摩西作为中介传给民众的。除此之外,“十诫”与托拉中任何一条诫命并无区别。拉比教导说,人应当同样谨慎地遵行每一条诫命,因为在我们看来次要的,在上帝眼中也许是重大的。
这些诫命非常笼统。它们需要大量解释,我们才知道如何实际遵守。我们被告知安息日不可工作,却不知道如何界定工作。我们被告知要孝敬父母,却没有被告知哪些行为才算孝敬他们。拉比律法补足细节,使我们知道如何正确地履行诫命。
拉比律法的整体称为哈拉卡,其中每一条具体的律法也称为一条哈拉卡。古代的拉比在回顾自己的工作时有这样的说法:在某些律法领域,诫命很多,哈拉卡却很少;而在另一些领域,少数几条诫命却衍生出堆积如山的哈拉卡。哈拉卡字面意思是“道路”,是人为了按上帝的意旨生活而遵循的路径。拉比们力图在哈拉卡中尽可能具体,界定所要求之事与所禁止之事的内外界限。如果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正按照上帝所表达的旨意生活,他就会非常小心,一点也不去违犯上帝的诫命。与此同时,拉比们也顾及人性与社会的现实。如果进食前说祝福是一条诫命,那么无论吃什么、吃多少,都应当先说祝福。但若捡起一粒碎屑放进嘴里也要说祝福,那就荒唐了。拉比们争论:说祝福所需的最低食物量,应当等于一枚橄榄的大小,还是一枚鸡蛋的大小——这两种量都为人熟知,也容易凭生活经验估量。
尽管拉比们力求精确,他们却认为超越律法字面要求是件好事。他们界定了人对上帝、对同胞的最低义务,但认为人若超出最低要求去服事上帝和人类,便值得称赞。哈拉卡并未要求的伦理行为,被视为kiddush haShem,即“对上帝之名的圣化”。拉比律法试图设立超出最低限度的标准,“在托拉周围筑起篱笆”,使人远离过犯。
发展哈拉卡是口传托拉的首要功能;口传托拉最终被写下来,是为了保存拉比的哈拉卡意见。口传托拉最早成书的卷帙是《密释纳》,约于公元200年由犹太族长拉比犹大写成。《密释纳》是此前三个世纪拉比律法意见的百科全书,按主题编排。更多的拉比律法意见,以及《密释纳》未收录的古老传统,载于《塔木德》。这部《塔木德》有两部。《以色列地塔木德》约于公元400年成书;《巴比伦尼亚塔木德》约于公元500年成书。两部《塔木德》都按拉比讨论《密释纳》各章节的形式编排。《塔木德》也包含大量阿加达,但其首要目的在于发展并记录哈拉卡。两部《塔木德》问世之后,一切后来的哈拉卡都必须以对《塔木德》的解释为依据。尤其是《巴比伦尼亚塔木德》,成为哈拉卡的首要来源。每当有新问题出现,人们就去请教精通《塔木德》和犹太教其他律法文献的伟大拉比。这些拉比会撰写答问,即回答新问题的律法文章。一个群体的习俗,即米尼亚格,也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推翻。哈拉卡的整体确立了拉比时期犹太人的生活方式。
概括来说:托拉提供诫命,诫命是哈拉卡的基础;哈拉卡以《塔木德》为依据;《塔木德》连同习俗以及被称为“答问”的持续律法解释过程,共同构成犹太人生活方式的基础。
犹太教与《旧约》宗教
Section titled “犹太教与《旧约》宗教”犹太教是双重托拉的宗教,即成文托拉与口传托拉。口传托拉与成文托拉一同发展。人只有了解犹太人在活的传统中如何解释经文,才能真正认识犹太教。与一种流行的误解相反,犹太教并不是“《旧约》的宗教”。仅仅阅读《圣经》,几乎无法获得关于犹太教信仰与实践、伦理与美德的知识。人必须了解犹太人如何阅读和解释经文。总体而言,可以看出犹太人阅读和运用经文的方式带有一种人性化的倾向。例如,成文托拉规定许多罪行应处死刑,而《塔木德》所阐述的犹太法律程序却使死刑几乎无法执行。《希伯来圣经》中最古老的文献常常谈到对罪的集体惩罚和世代惩罚,而犹太教则以高度尊重个人而著称。犹太教教导个人责任,以及对罪的忏悔与赎罪的一种极为个人化的观念。托拉教导所谓的lex talionis——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犹太法把这一教导解释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社会地位如何。犹太法理所当然地认为,“以眼还眼”意味着一个人必须在民事诉讼中为伤害和损害支付公平的赔偿。托拉命令对以色列地的迦南居民进行一场彻底的战争。这样的战争在历史现实中从未发生过,而在犹太教中,最高的美德之一是沙洛姆——社会、政治和人际领域中和谐的人际关系。
一种“《旧约》的愤怒与复仇”的宗教,其中愤怒的上帝拒绝一切宽恕与恩典,在现实中从未存在过。这样一种理论上的《旧约》宗教,如果我们能想象它的话,与犹太教在其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毫无相似之处。犹太人透过犹太传统的眼睛阅读《圣经》,在希伯来经文中发现一位以怜悯调和正义的慈爱的上帝。
托拉作为圣礼
Section titled “托拉作为圣礼”研习托拉是最神圣的活动,优先于对上帝的虔诚事奉和对人的正义事奉。犹太教的教导告诉我们,一个人若不熟习托拉,就不能正确地事奉上帝,也不能履行上帝的诫命。《密释纳》列举了一些正义之举,行这些事的人在今世和来世都获得报偿。这份清单包括行慈爱之事、探访病人、款待陌生人、诚心祈祷等等。清单末尾说:“研习托拉与它们全部相当。”犹太哲学家犹大·哈列维用一个药房的比喻来解释研习托拉的重要性。在训练有素的药剂师手中,药房里的药物能治病救人。若一个无知之人冒充药剂师配药发药,他带来的便是死亡而非医治。学过托拉的人能正确地事奉上帝,把医治带入世界。不学习却试图事奉上帝的人,多半害多于益。
《塔木德》中有一则拉比教导:世界立于三根柱子上——托拉、崇拜和慈爱之举。这三根柱子的次序并非偶然。托拉的学习居于首位。
研习托拉的益处,不止于它是教导人正确事奉上帝的工具。在犹太教中,研习托拉本身即是一种价值。研习托拉的最高形式是“托拉·勒谢玛(Torah l’shema)”——“为托拉本身而研习托拉”。这种研习与解决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无关,也与希求获得知识的力量无关。据说,著名学者维尔纳的拉比以利亚曾说过:“即使有天使把托拉的全部知识一次给我,我也不会接受。因为要紧的是研习,而不是知识。”人们相信,研习托拉这一行为能塑造品格、净化灵魂,并使研习者与上帝建立关系。
有一则关于拉比祖西亚的哈西德派故事:有一次,拉比祖西亚和弟子们坐在某间研习室里,他翻开《塔木德》的某一页。整整一天,他都没有翻页。弟子们注意到这一点,热切地等着听老师在这一页中发现了什么难题,又如何解答。一天天过去,拉比仍停在同一页上,弟子们感到困惑。难道有什么是他们的老师理解不了的?最后,弟子们问老师为何在此停留这么久。他回答说:“我在这一页上如此快乐,为什么要翻到别处去?”对拉比祖西亚来说,知识的增进和投入智识问题,都不如研习的快乐以及人在研习中发现的神圣临在那样重要。
《塔木德》以拉比权威之间的对话或辩论的形式写成。研习托拉也采用对话的形式。在西奈山,上帝的话通过神圣的言说向摩西启示,此后则通过预言的精神启示。拉比们教导说,预言终止以后,上帝的话通过拉比贤哲的辩论而启示。尽管这些思想和言辞出自拉比自己,它们同样是上帝在西奈山所赐话语的展开。
《塔木德》中一则大胆的传说揭示了这一点。拉比以利以谢[4]与其他贤哲在一处律法问题上发生争执。他被多数票否决,却拒不让步。拉比以利以谢说:“若律法依我之说,就让这棵树来证明。”他指向一棵树,那树便移动了一百肘。众人回答:“树证明不了什么。”他说:“若我是对的,就让这溪流来证明。”溪水开始倒流。众人说:“溪流证明不了什么。”……拉比以利以谢说:“若我是对的,就让天来证明。”有声音从天而出,说:“你们为何与拉比以利以谢争辩?律法依他之说。”拉比约书亚起身说:“它不在天上![5]托拉早已在西奈山赐下,我们不听从天上的声音。因为托拉上已经写着:‘要随从多数。’”[6]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尾声。第二天,拉比拿单遇见先知以利亚。[7]拉比拿单问:“那一刻,蒙福的圣者在做什么?”[8]以利亚回答:“他微笑着,说:‘我的孩子们胜过了我,我的孩子们胜过了我!’”
当上帝把托拉带出天庭、赐给大地时,上帝是本着这样的理解行事的:人类的学者会在尘世生活中展开它的意义。这一意图与经文最初的话语一样,是启示的一部分。连上帝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塔木德》把上帝描绘成一位与弟子相处的拉比导师——当弟子在托拉解释上如此娴熟,竟能在经文辩论中胜过他时,这位导师便感到欣慰。
还有一则《塔木德》传说:在天上的来世,学者们在上帝的带领下辩论一处精微的律法问题。他们无法裁定这一点,于是派人去请某位拉比。死亡天使前去带这位拉比,他在临终的最后一口气里喊出了问题的答案。撇开这则传说中神话性的成分不谈,其要点在于:托拉是赐给活人、赐给血肉之躯的。只有在死前,这位拉比才能回答一个基于经文解释的律法问题。
于是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对话与辩论既然建立在相互矛盾之上,而上帝的话又是统一不二的,它们又怎能揭示上帝的话呢?”拉比们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最早的拉比时代,拉比中间有两个主要的思想学派:希勒尔学派和沙迈学派。这两个学派各自追随自己的老师,在许多律法问题上意见不一。最终的结论是:“这两种意见都是永生上帝的话,但律法依希勒尔。”拉比们一切相互矛盾的意见,只要是出于诚意而提出的,都是上帝启示的一个侧面;而多数人所接受的意见成为永久的律法,这也属于上帝的计划。
在犹太人的托拉和《塔木德》印刷版本中,经文与历代最伟大的犹太学者所写的注释印在一起。注释者之间常常对经文的正确解释意见不一。人在研读经文时,也能研读注释者的不同意见,并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每个犹太人即使独自学习,也能参与那场持续进行的启示对话。
托拉研读最受推崇的方式,是两人结成学习伙伴,一同讨论经文,把经文中的每一种可能都推演到逻辑的极致。这种通过逻辑辩论来研读的方法称为“皮尔普尔”,字面意思是“胡椒”。皮尔普尔调动人的心智的全部能力,去展开上帝的话。
托拉作为宇宙的意义
Section titled “托拉作为宇宙的意义”在古希腊哲学中,有“逻各斯”这一概念,意即“话语”,它是终极的理念,是宇宙的终极意义。[9]希腊罗马时代的拉比把托拉视为宇宙的逻各斯,尽管他们并未使用这个希腊语词。拉比教导说,托拉在创世之前就与上帝同在,是“白火上的黑火”。《箴言》把智慧描述为上帝的玩伴,是创世之前上帝所爱的孩子。在拉比看来,这智慧不是别的,正是托拉。当上帝决定创造宇宙时,上帝察看托拉,并按照其中所写之事的蓝图创造了宇宙。
托拉是宇宙的原因,在“原因”一词的每一种意义上都是如此。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四种原因: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我们在拉比文献中可以看到,托拉以这四种方式中的每一种被称为一切存在的原因。上帝以托拉为创世的蓝图。因此,托拉是宇宙的形式因。当以色列人形成民族、进入自己的土地并开始遵守托拉的律法时,他们便契合了自创世以来为宇宙所确立的模式。按托拉而生活,就是与存在本身的形式和谐一致地生活。
托拉是宇宙的动力因。宇宙虽由上帝命令而成,完成这工作的却是托拉,如同国王的臣仆。托拉是宇宙的质料因。作为托拉之元素的希伯来语二十二个字母,被认为是构成一切物质的二十二种元素。托拉的字母被设想为一种元素周期表。
托拉是宇宙的目的因。宇宙为托拉而存在,为的是使托拉得以实现。遵守托拉的人推进创世的目的;违背托拉的人阻碍世界被造的目的。创世与历史的最终目标,是一个充满托拉的世界,一个因为托拉成为一切关系的准则而完整且全然美好的世界。托拉具有宇宙性的意义。
托拉作为救赎
Section titled “托拉作为救赎”人们常说:“基督徒与犹太人的区别在于,基督徒相信弥赛亚已经来临,而犹太人仍在等待他。”这话虽出于善意,却是错误的。它假定犹太人和基督徒说“弥赛亚”时指的是同一回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基督徒说弥赛亚时,指的是基督,即救主。犹太人不认为弥赛亚的目的是把人从罪中拯救出来。[10]在犹太人的信仰中,带来罪的救赎的是托拉。托拉已在世间;在犹太人看来,得救的手段始终近在手边。给个人带来救赎的,不是对救主的信仰,而是对托拉的遵守。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相信,自己的救赎已经存在、随时可得。基督教与犹太教救赎观的差别,是关于人之为人的观念的差别。一种关于人的观念导向“信仰基督带来救赎”的信念;另一种观念则导向“遵守诫命带来救赎”的信念。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最重要的差别,正体现在他们对人的定义之中。
托拉对人性的定义
Section titled “托拉对人性的定义”犹太人相信,人天生既非善也非恶。新生儿是一块白板,可以写下任何东西。人生来就有行善和作恶两种能力,尽管无疑带有向恶的倾向。犹太教关于人类道德本性的观念,并非建立在伊甸园的故事之上——基督徒正是从那个故事推出原罪的概念——而是建立在该隐和亚伯的故事之上。上帝对该隐说:“罪伏在门前;它恋慕你,你却可以制伏它”(创4:7)。
托拉是制伏罪的手段。教育决定一个人会倾向于善还是倾向于恶。托拉的训练使天平向善的一方倾斜。没有一个人是全然良善的,但托拉使人能够行足够的善,以超过恶。最终,人要在天平上被称量,那些使天平倾向善的人便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托拉的学习能改善人的心,但仅此还不够。人需要被告知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诫命提供了善恶的绝对标准。托拉告诉我们什么是善,好让我们去行。人只需遵行托拉中的诫命,即使他的心试图把他引向歧途,他仍会忠于上帝为他安排的道路。如果一个人明知上帝的吩咐,却仍无法克服作恶的意志,《塔木德》说,他应当潜心研习托拉,这会使他的欲望得到净化。
《塔木德》中有一套界定明确的心理学。人有两个耶策尔,即两种冲动:善的耶策尔和恶的耶策尔。托拉所做的不仅是压制恶的耶策尔;托拉还训练人把这两个耶策尔都用于事奉上帝。拉比们教导说,若不是恶的耶策尔,人就不会从事职业、建造房屋或娶妻——而这些都是终极的善。诫命调动恶的欲望,把它们引向对上帝诫命的遵行。我们可以把《塔木德》的心理学比作弗洛伊德关于本我和超我、欲望和良知的观念。在健康的人身上,这两者融合为一个坚强而良善的自我。
既然犹太人相信每个人的得救都需要托拉的知识,那么每个人就必须得到得救的手段。托拉教育对每个犹太人都是必需的。在古代宗教中,宗教知识是祭司的领域和财产,祭司是宗教的职业领袖。圣经犹太教的情况也是如此。[11]在拉比时期早期,为所有犹太男孩建立了一套普及教育的制度。传统把学校的创立归功于西蒙·巴尔·谢塔赫,他是公元前2世纪的一位法利赛人。犹太人比任何其他民族早好几个世纪就有了普及的公共教育,这一切都源于这样一种认识:每个犹太人都需要了解托拉。
犹太学校的课程在近两千年里几乎一成不变。儿童在三岁到五岁之间开始接受教育。托拉的各卷书以及《塔纳赫》的其余部分就是小学的课程。孩子们开始学习时用的不是《创世记》,而是《利未记》。小孩子不学《创世记》里更有趣的故事,却要学《利未记》中枯燥的祭司律法,这似乎令人惊讶。也许这样做是为了鼓励孩子首先把托拉看作一部律法和诫命之书,而不是一部灵感和历史之书。
到十岁时,孩子对成文圣经几乎能背诵如流。此时,天资较差的学生会结束正规教育,而较聪明的学生则从赫德尔(小学)升入经学院,即高等学府。在经学院里,学生学习《密释纳》《塔木德》和哈拉卡。最好的学生将继续进入更高级的经学院,在那里深入学习《塔木德》,并学习如何从口传托拉的文本中推导出律法裁决。较优秀的学生可以指望获得拉比按立,并在社群中担任有权威的职位;他们还可以指望娶到富人家的女儿。由于犹太社群推崇学问胜过财富,富人通过把女儿嫁给优秀的学生并供养他们、使他们得以自由研习来获得地位。犹太社会就这样把托拉的学习置于一切其他职业之上。即使是最穷的孩子,也能凭借托拉学问在社会中向上迈进。
我们可以钦佩传统课程在如此漫长的时期里满足犹太民族需要的成功。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过去两个世纪里,随着现代性的到来,人们对这套课程提出的批评。
这套课程的内容造就了头脑聪颖却没有任何实用、可赖以谋生的技能的人。这一事实加剧了犹太人进入现代社会时所面对的贫困和失业这一大问题。许多犹太人放弃了传统学习,去上世俗大学或职业学校。如今已有把世俗学科与传统宗教研究结合起来的经学院,但直到相当晚近,这种双重的课程还无人知晓。至今仍有禁止世俗学习的经学院,但大多数犹太人已经接受了世俗知识的必要性。今天犹太教面临的一个更大问题是,有大量犹太人几乎未受过宗教教育,或根本未受过。犹太人仍然致力于教育,90%的美国犹太人上大学这一事实即为明证,但这种对教育的执着已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世俗领域。
女性与托拉研习
Section titled “女性与托拉研习”现代主义者对传统犹太教育提出的最严厉批评,也许就是这种教育专为男性而设。拉比律法把女性挡在托拉研习的更高层次之外。女性不被教授希伯来语和亚兰语,也就是托拉与《塔木德》的语言。女性只被允许阅读励志性作品和专为她们编写的祈祷文,而这些作品往往出自男性之手。
随着我们讨论犹太教的方方面面,传统犹太文化的男性取向会变得显而易见。我们不会一再重复地提出这一点。在这里提出女性的宗教权利问题也许最为重要,因为一切都以教育为起点。既然托拉研习是犹太教中最高尚的行为,是救赎的来源,也是最受推崇的职业,女性自然希望参与其中。我们确知有些女性确实精通托拉,但这些都属于例外情形。
在现代主义犹太人看来,女性显然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去学习犹太教、践行犹太教,并在社群中担任权威职位。传统主义犹太人则坚持认为,律法与习俗是上帝的旨意,不能因当代的价值观而加以改动。在今日美国的现代主义犹太教运动中,女性享有充分的教育权利,包括被按立为拉比的权利。在开明的正统派世界里,女性今天有机会研习《塔木德》,尽管她们可能不会被按立为拉比。即使在最传统的犹太社群中——那里女性仍被禁止与男性一同研习和礼拜——女性获得的犹太教学习机会也远多于过去。
在评价犹太历史上的女性角色时,我们或许应当记住,犹太社会领袖的态度反映了周围文化的视角。父权制并非犹太教所独有,而是西方文明的一个普遍特征。相对于拉比们生活于其中的更广阔文化,古代拉比对女性的态度既不算有远见,也不算倒退。至于现在与将来,女性在犹太社会中的角色仍将是争论的话题。在可预见的未来,从最传统到最平等主义的各种观点仍将并存。
现代托拉课程
Section titled “现代托拉课程”现代犹太教的历史,可以准确地通过课程改革的历史来追溯。19世纪初最温和的改革者试图保留课程的传统内容——托拉与《塔木德》——同时按照现代教育理论改革讲授的方式。他们引入希伯来语语法教学,以取代逐字翻译式的学习。他们引入了有条理的材料编排。一些温和的改革者还试图拓宽课程,加入数学与科学的教学,以及基于研读犹太传统伦理文本的道德教育。这些温和改革者的意图是提高犹太教育的质量,同时造就一个既能在现代世界中立足、又仍然忠于犹太传统的犹太人。这场运动的口号是“托拉与达阿特”(Torah v’daat),意思是托拉与科学,或托拉与实践性学问的结合。
即便是这样温和的改革,对顽固的传统主义者来说也是不可容忍的。在19世纪,波兰的经学院学生若被发现学习希伯来语语法,被开除并不罕见。人们知道,一个学生一旦学了语法,就可能接着去读希伯来语的现代主义著作。他可能接着学德语,以便在现代学问上更进一步。他可能接着抛弃犹太传统,跑到德国的一所大学去。顽固的传统主义者认为,最好从一开始就守住阵线,拒绝一切课程改革。
那些拥抱现代主义的犹太人则彻底改变了课程。《塔木德》的学习被降低重要性或被取消,而《圣经》得到了新的重视。犹太人被鼓励从事世俗学问。哲学与历史这两门现代学科被应用于犹太教的研究。历史研究导致这样一种观点:犹太教是一种不断演进的文化,而不是一部永恒的神圣律法。第一个面对世俗学问挑战的大型犹太社群在德国。在那里,犹太学(Wissenschaft des Judentums)被用来支持现代主义者所主张的变革犹太教教义与实践的论点。
在美国,由于缺乏合格的教师,而且孩子们要上公立学校,传统的犹太教育十分困难。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效仿美国基督徒的做法,创办主日学校,每周用几个小时进行犹太教育。课程是一本犹太教教义问答。教授《圣经》故事和犹太教的基本教义。19世纪后期来到美国的那批更传统的犹太人,用东欧赫德尔的翻版来补充或取代主日学校。每天放学后,孩子们会去一所犹太学校学习祈祷书和托拉,采用他们所熟悉的逐字翻译法。除了教孩子们机械地背诵祷文之外,这种方法在美国收效甚微。20世纪,主日学校的教义问答被以犹太历史与习俗为基础的课程取代。不断改革课程至今仍是犹太人宗教学校的典型特征,因为美国犹太人一直在寻找一种能在自由社会中表达其现代犹太教观念的课程。
20世纪更多传统犹太人的涌入,促成了众多犹太全日制学校和经学院的建立。正统派犹太人常常上经学院,而不是公立高中。美国的保守派运动也资助犹太全日制学校。近年来,改革派犹太人也开始创办犹太全日制学校,尽管他们在历史上一直致力于公共教育。美国犹太人中似乎出现了一场日益壮大的运动,转向强调犹太教义的私立学校,不过大多数美国犹太人仍然在会堂主办的主日学校和下午学校里接受他们那或许有限的犹太教育。
以色列国为传统犹太人和世俗犹太人维持着两套分开的学校系统。
在宗教学校里,犹太文本按传统方式讲授,被当作犹太人应当遵守的律法来源。在世俗学校里,犹太文本被当作历史与民族文化的来源来讲授。不同的课程反映了对今天在世界上做犹太人意味着什么的不同看法。有心的以色列教育工作者正努力弥合宗教犹太教与世俗犹太教之间的鸿沟,他们开发创新的方法来讲授托拉和《塔木德》,以引起世俗以色列孩子的兴趣。